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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加快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来源:教育部

发布日期:2024-03-19

云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出发,突出“强责任、标准化、抓基础、提质量、促公平”五大重点,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突出“强责任”,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一是推动“五级书记抓教育,党政同责办教育”。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发展大会,旗帜鲜明提出要保持“教育不举,云南不彰;教育不振,云南不兴”的战略清醒,树立“不重视教育的领导不是好领导,抓不好教育的领导不是合格领导”的导向。全省16个州(市)建立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挂联学校、县级党委书记抓教育述职制度,多个县(市、区)常务副县(市、区)长分管教育工作,营造全省上下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二是明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路径。召开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场推进会,形成以构建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基础教育强师兴校行动实施方案等为“四梁八柱”的政策体系,明确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一县一案”。把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开发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系统,支撑教育决策、服务教学管理。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强化激励撬动,省委、省政府每年投入基础教育综合奖补资金20亿元,引导各地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视过程扶持,对在2025年及以前主动申请接受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提前给予1000万元的奖补支持。

突出“标准化”,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一是坚持规划优先。制定“十四五”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指导各地根据人口流动趋势优化布局结构,推动资源合理整合。二是改善硬件条件。“十三五”以来先后投入各类资金400多亿元,实施“全面改薄”、中小学校C级和D级校舍加固改造等重大教育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均达到“20条底线”要求。三是均衡配置师资。采用“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实现“县管校聘”改革129个县(市、区)全覆盖。2023年起,省级新增500个“省管校用”专项编制,依托优质初中选派422名校长、教师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55所初中。实施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选派1335名体育美育专业高校师生,到教育发展相对薄弱的怒江、迪庆和边境县支教。

突出“抓基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是补充教师数量。统一全省中小学各学段教职工编制标准,向123所中小学投放周转池编制5300余名,为全省中小学增加教职工编制1.1万名,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达标。2020年以来,共招聘特岗教师1.22万人,实施教师专项招聘一次性补充教师3.2万人,每年统筹安排1600名左右地方优师专项与省级公费师范生项目培养名额。二是提升专业水平。统筹实施国家、省、州(市)、县(市、区)、学校5级培训项目,开展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国培计划”实现85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和乡村教师全覆盖。实施省级“万名校长培训计划”和“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5年培训1万名优秀校长和3万名青年教师。三是强化待遇保障。教育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督促各地不得在执行中变通压减“三保”支出,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实现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全覆盖,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00元。201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每年拿出5000万元奖励500名优秀乡村教师,鼓励乡村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突出“提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一是健全“五育并举”育人机制。推进中考体育美育改革,德智体美劳等各类科目全开全考,大幅提高体育分值,首届“新中考”已平稳落地。深入打造“张桂梅思政大讲堂”及分课堂,开通《中小学德育学堂》,评选100个中小学学科德育特色课堂。二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出台《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的指导意见》,通过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等模式,采取“优质学校+新建学校/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等方式,持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三是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制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和义务教育19个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积极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指导学校教师精准分析学情,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健全省、州(市)、县(市、区)、学校四级教研体系,组织学科课堂教学竞赛和优秀课例评选。四是增强教育信息化水平。建成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融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提供各类信息化资源1.1万多节,覆盖教师65万人、学生127万人。

突出“促公平”,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一是解决好招生入学热点问题。制定《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位(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占比95.40%,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率99.5%。制定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管理规定,持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脱贫家庭辍学学生保持动态清零。二是守牢校园安全底线。推动实施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和学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小学实现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学校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学校“护学岗”配备率“4个100%”。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高位推动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全力守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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